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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人“多收少送”型截贿行为的司法认定

时 安琦

摘要

近年来,中间人“多收少送”型截贿行为频发,其司法认定尚有争议。总结理论争议,“否定说”认为不法给付无法请求返还,“肯定说”认为不影响构成犯罪,“折中说”依据委托与给付的区分原则。选取典型案例归纳争议焦点:截贿的刑法可罚性;是否构成财产犯罪;是否构成贿赂犯罪。进一步分析,截贿行为构成贿赂犯罪共犯、介绍贿赂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侵占罪、诈骗罪及罪数认定有不同条件,由此进行分类规制:明确截贿具有可罚性;当明显超越一般帮助且具有较高法益侵害性时应认定为贿赂犯罪共犯,反之介绍贿赂罪更为合适;犯意产生时间是区分诈骗罪和侵占罪的本质;行为数量及牵连关系是罪数判断标准。

关键词

截贿行为;中间人;介绍贿赂;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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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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