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就业导向的地方院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重构
摘要
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中同质化现象比较普遍,专业培养没有凸显特色或优势。法学教育始终偏重于课堂理论教学,对学生实务技能的培养与训练明显不足。当前应当按照新文科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到社会需求,准确定位培养目标,设计兼顾标准化与个性化的专业课程体系。重新审视和构造新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更多合格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关键词
就业导向;分类培养;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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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参考
[1](美)约翰 .s. 布鲁贝克 . 高等教育哲学【M】.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13
[2] 胡亚球 . 对我国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反思与重构【J】. 法学评论,1999(1):129
[3] 徐显明:新文科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EB/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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